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中共興仁市委黨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困難援助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主要從事安全保衛、學員宿舍管理和校園保潔等工作。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興仁市戶口,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失業登記并持《就業創業證》,且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勞動年齡內(女50周歲以下、男60周歲以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
2.持有《殘疾證》的城鎮殘疾失業人員;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業人員;
4.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長期失業人員;
5.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①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②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1.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無合同原件的,提供電子合同,電子合同需簽“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無法提供的,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出具證明);③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④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⑤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指的是畢業年度內未就業并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一年以上”指的是辦理時間不是失業時間)。
7.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的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成員);
8.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二)學歷條件
初中以上學歷,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協調溝通能力,能夠遵紀守法,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曾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違法違紀受到處罰、處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責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不適應工作被解聘或因違紀違法被開除的;
5.在職公益性崗位人員;
6.現役軍人、在讀學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況。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二)報名地點:中共興仁市委黨校辦公室(興仁市城南街道興仁大道中段)。聯系人:石進,電話:0859-6212301。
(三)報名截止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四)報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就業創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五)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后,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須持《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具體面試時間及要求由用人單位電話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工資待遇
經聯審合格后的人員,報市人社局審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期為三年,三年期滿后,自動解除合同關系。按照一年一簽的方式,與中共興仁市委黨校簽訂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按興仁市現行公益性崗位工資發放;市委黨校結合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際統籌發放宿舍費、保潔費。
2.聘用人員經聘用后不服從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經市委黨校考核認為不能勝任工作的,將有權隨時給予解聘處理。
七、未盡事宜,由中共興仁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附件: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中共興仁市委黨校
2025年8月11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508/t20250811_88442851.html)
2025年中共興仁市委黨校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主要從事安全保衛、學員宿舍管理和校園保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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